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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早知道】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变更这样办理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4-23 10:58

问:近期市民来电:在公安部门更改了姓名,但是人社系统里显示的还是之前的名字,如何修正社保系统中个人信息?

答:不论您是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还是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否则将会影响您的权益记录或待遇发放。

基本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只是正常补办或换领新居民身份证,只是变更了证件有效期、居住地址,而姓名、居民身份号码等关键信息没有变更的,社保系统里的信息依然有效,可以正常使用,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更新信息‌。

‌‍基础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变更了姓名、身份号码、证件类型、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需要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并换领新的社会保障卡。

如何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

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

一、线上办理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注册登录后,点击 “个人中心”-“我的信息”-“基本信息”-点击“修改”-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按页面提示完成操作;

2.“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注册登录并实名实人认证后,点击”我的”-“我的信息” -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按页面提示完成操作。

二、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前往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1)现场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员有效证件);

(3)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变更的,如变更的证件属于居民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户籍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人员换证的,需提供变更前后的身份证件或换证部门提供的换证证明材料。

(4)如若当事人本人无法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业务,个人可委托亲属代为办理,业务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等材料。

注:

1.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有效证件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线下业务办理地点

镇江市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

镇江市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经办机构

地址

镇江市社保中心

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京口区社保中心

京口区京口路18

润州区社保中心

润州区御桥巷1

丹徒区社保中心

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

镇江社保中心新区(经开区)办事处

经开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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