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等级工网上申报时间:3月17日至4月18日。
(二)技师网上申报时间:3月17日至4月18日,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28日。
(三)高级技师网上申报时间:6月3日至7月1日。
二、申报流程
(一)等级工:个人申请、单位考核评价、主管部门审核、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复审、网上申报。
(二)技师:个人申请、单位考核评价、主管部门审核、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审核、镇江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审、网上申报。
(三)高级技师:个人申请、单位考核评价、主管部门审核、镇江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审核、网上申报。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申报人员将材料送属地和市工考部门,经现场审核通过后,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工考部门复核。
三、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及地址
(一)等级工材料4月18日前报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
(二)技师材料4月18日前报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
(三)高级技师材料7月1日前报镇江市人社局工考部门。
(四)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部门地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3号楼一楼102室),联系电话:84422397、84493955,联系人:谈俊成、姚丹超。
四、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有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首次申报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方可申报。
3.申报等级工人员须取得近5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工: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被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满;未考取技术等级的,或由单位普通工岗位转聘到技术工岗位。
2.申报中级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满5年;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
3.申报高级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满5年;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
4.申报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达5年;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5.申报高级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达5年;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具有传授岗位技艺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
6.通用工种高级技师申报指标按以下要求执行: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20人(含)的,可申报3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10-19人,可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5-9人的,可申报1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4人(含)以下的,不能每年连续申报。
7.各单位指标数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者不占指标。
8.工种(岗位)转换申报:等级工阶段因岗位调整确需转换工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申报同等级新工种(岗位)培训考核,等级年限从首次取得本等级资格证书之日起算。技师、高级技师不得申报工种转换。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工种(岗位)工作年限限制,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
9.对新调入人员或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具有多类破格申报条件的,每次晋级申报最多使用两类。已破格使用的奖励(荣誉)不列为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加分项。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不得擅自突破。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申报中级工、高级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在技术发明革新中取得优秀成果,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证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申报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技术创新取得重大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3.申报高级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五、申报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往年各等级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申报高级技师须有两名业内专家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方面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二)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申报等级工的,初审后直接报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用人单位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详见每年度考评通知),对申报人员的日常表现、相关荣誉、继续教育等作出量化评价,并填写量化考评表,经公示无异后,附公示结果说明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按要求填报更新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核。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将其中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驻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
(五)技师选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驻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的技师考核选拔;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地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技师考核选拔考试。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退休年龄人员,可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考核与择优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参加培训考核。
(六)培训考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指导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组织考核。对各等级申报人数少于5人(含)的工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视情择期组织培训考核或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定。
(七)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各行业评审委员会对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八)核发证书。按照考评职能分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通过人员和省直单位等级工考核合格人员核发电子证书;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等级工考核合格人员核发电子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广泛地宣传阐释工考相关政策,让广大工勤人员明确考评工作的部署安排、申报资格条件和申报考评程序等内容,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参加培训考评,全面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要突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七、考评范围
(一)高级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
机电类: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船艇技术。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二)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保育。
民政类:殡葬服务。
(三)等级工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文物修复工、图书档案管理、舞台技术、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保育、药剂、护理保健、医学检查、卫生防疫。
新广电类:广电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市场监管类:锅炉操作。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八、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6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二)技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等级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九、其他事项
(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二)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岗位等级晋升培训考评,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在编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全面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支持本单位工勤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其不断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培训证明),将列为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得分项(占综合评审权重10%)。申报等级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
(四)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审核人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公章。
(五)资格复审材料按《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附件1顺序编号并扫描保存备用。
(六)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统一用档案袋装好,封面注明地区、单位、姓名、申报工种、申报等级,无需装订。
(七)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八)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九)为了更好地进行申报工作,解答问题,请单位负责申报人员加入工作QQ群:860433903。
附件:1.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细则
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
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表(
点击下载)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
一、等级工申报
等级工申报包括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岗申报三种类别,用人单位可根据申报人条件进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正常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2020年-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转岗前岗位工种等级证书)。
(二)破格申报
晋级申报人员,如有符合破格申报的条件,须进入“破格申报”模块上传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2020年-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转岗前岗位工种等级证书);
8.破格申报材料(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转岗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个人转岗申请(须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2020年-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8.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二、技师申报
技师申报包括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两种类别,用人单位可根据申报人条件进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正常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申报考评工种高级工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高级工证书);
6.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7.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8.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后有无异议等情况);
10.量化评价表(申报人员及单位经办人要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连续5年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二)破格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申报考评工种高级工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高级工证书);
6.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7.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8.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后有无异议等情况);
10.量化评价表(申报人员及单位经办人要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连续5年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14.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级技师申报
高级技师申报包括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两种类别,用人单位可根据申报人条件进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正常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主管单位(部门)申报高级技师推荐说明:包括该单位(部门)各申报工种现有技师人数、上年度各工种申报高级技师人数、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推荐申报高级技师公示说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7.申报考评工种技师证书(如系车改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技师证书);
8.量化评价表及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论文页);
10.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需提供车队调度管理工作证明及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收银审核工种须所在单位出具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二)破格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主管单位(部门)高级技师推荐说明:包括该单位(部门)各申报工种现有技师人数、上年度各工种申报高级技师人数、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推荐申报高级技师公示说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7.申报考评工种技师证书(如系车改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技师证书);
8.量化评价表及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论文页);
10.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需提供车队调度管理工作证明及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收银审核工种须所在单位出具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14.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等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勤人员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参照在编工勤人员。
3.各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
4.申报中级工对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年限10年(2016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20年底前取得初级工证书。
5.申报高级工对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年限20年(2006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20年底前取得中级工证书。
6.申报技师对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学历的要求:取得高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技师,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21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证书的人员;要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7.申报高级技师对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学历的要求:取得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今年对应的是2021年底前取得技师证书的人员;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8.转岗人员的等级年限,从转岗前取得原工种岗位等级证书的时间起算。
9.已转岗人员,要按新工种申报,不能按转岗前工种申报上一个等级。
10.往年等级工考核不合格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未通过或参加培训后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考核人员,须重新通过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待各级工考部门审核通过后,届时培训单位会通知学员参加培训考核。往年综合评审未通过,重新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今年不需要参加选拔考试。
11.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列为量化评价加分项。申报等级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须提供2020年至202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12.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量化评价中的日常表现、技能类荣誉、继续教育培训评价得分,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13.各等级网上申报时,要预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后的修改和补充材料时间,避免申报材料被退回后,由于申报日期截止,而无法再次上传申报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将关闭,不予补报。
附件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以申报人员量化评价和能力考核为依据,为规范和统一评价尺度,现制定量化考评细则如下:
一、量化评价
在晋级申报时已破格使用的奖励(荣誉)不列为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加分项。
(一)日常表现
日常表现权重15%(满分15分)。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省、市工考部门组织审核。
评价标准及分值:
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一次记2分;
2.被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或其上级党委(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一次记1分;
3.被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之一的,一次记2分;
4.在工种(岗位)上通过创新革新发明,取得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一次记2分;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一次记5分。
同一年度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计分的,按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技能类荣誉
技能类荣誉权重5%(满分5分)。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省、市工考部门组织审核。
评价标准及分值:
1.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技能大奖、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工人先锋号、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一次记3分;
2.设区市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2分;
3.县(市、区)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1分。
以上按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权重10%(满分10分),由省工考办统筹指导,市工考部门组织实施。
评价标准及分值:
1.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评价起算时间为申报前5年以来学习情况;
2.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2分,连续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10分。
3.申报等级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
二、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包含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和述课,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能力考核权重70%(满分70分),其中理论考试权重30%(满分30分)、技能操作考核权重30%(满分30分)、论文答辩权重5%(满分5分)、述课权重5%(满分5分)。申报人员四门考核成绩分别按权重比计分后,合计得分为能力考核得分。
三、相关要求
(一)日常表现、技能类荣誉评价起算时间,参加技师考评的人员,从取得高级工资格时间起算;参加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从取得技师资格时间起算。
(二)能力考核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人员,取消参加当年综合评审的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其中申报技师考评人员须重新参加选拔考试。
(三)申报人员在现等级岗位期内,参加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苏人社发〔2016〕377号)精神执行。
附件3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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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
加分项目 |
最 高 累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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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表现 (满分15分) |
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一次记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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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或其上级党委(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一次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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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之一的,一次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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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与申报工种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一次记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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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与申报工种相关的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一次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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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类荣誉 (满分5分) |
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技能大奖、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工人先锋号、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一次记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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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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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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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 (满分10分) |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2分,连续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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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同一年度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计分的,按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日常表现和技能类荣誉评价起算时间,参加技师考评人员,从取得高级工资格时间起算;参加高级技师考评人员,从取得技师资格时间起算。 3、继续教育培训评价起算时间为2020年至2024年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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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表
单位(盖章): 申报人(签名):
单位审核人(签名): 申报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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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评价项目 |
序号 |
加分 |
加分原因 |
工考部门审核 |
专家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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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表现 (满分1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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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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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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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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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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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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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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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表现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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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类荣誉 (满分5分) |
序号 |
加分 |
加分原因 |
工考部门审核 |
专家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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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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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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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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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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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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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类荣誉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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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 (满分10分) |
序号 |
加分 |
加分原因 |
工考部门审核 |
专家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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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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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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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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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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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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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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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评价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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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