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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 不要也不行
新闻来源:发布时间:2012-02-17字体【 】 浏览次数:

春节过后,正是求职应聘的高峰期,镇江市润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在走访各大招聘会的过程中,发现“社会保险”仍是招聘会中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与以往略有不同的是,从前求职者都要求用人单位缴齐“五险”,而今年却有一部分劳动者主动要求不要社会保险。山东籍农民老李就是其中之一,“我就趁农闲时出来干点活,交不交保险无所谓。交保险的话还得扣个人的钱,扣完了我拿回家的钱就少了,不划算。”在润州区一餐馆打工的90后农民工小张,月工资1800元左右。“交了保险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更就少了。”小张说。尤其是保险中的“养老”一项,在各项保险中交费额最高,而且又不像医疗和工伤保险那样能看到眼前的利益,所以一些农民工不太买账。在他们看来,出来打工,拿到手的真金白银才是真的。

针对这一现象,镇江市润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戴敏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要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并不能因此而免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具有的强制性,决定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减免。即使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权益,给用人单位以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这样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假设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或者发生工伤,劳动者到劳动部门投诉单位没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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