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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早知道】在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延长了,参加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会自动延期吗?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7-23 17:19

问:我公司的在建项目原计划2026年7月30日竣工,现计划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那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的工伤保险会自动延长至现计划竣工日期吗?

答:不会,对于已办理参保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延长工期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于项目总承包合同载明的竣工日期前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登记信息变更。

问:那我该如何办理?

答:您可以携带施工合同和工程延期施工报告至建设项目备案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登记变更,指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发生变化、工程总造价发生变化、在开工前取消的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等情况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下列变更的申请:

1.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延期或变更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参保延期或变更,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变更登记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等有效工程延期证明材料。

2.工程总造价变更

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变更登记表》及上一条款所列举的追加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材料,对需要补缴工伤保险费的工程建设项目,人社部门追加核定工伤保险费,并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实行动态实名管理,建设单位应将用工情况及人员变更增减情况及时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或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送施工人员名单。

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维护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

办理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登记后,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维护”-“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维护”-点击申报。建设单位可自行打印《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表》留存备查。

图片①若处理结果详情中提示“未获取到人员基本信息”,可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模块采集人员信息”模块登记人员基础信息,信息采集成功后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维护模块重新办理人员信息登记。

②若提示“该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核对不一致”,请核对参保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后再重新申报办理。

2.线下办理途径

施工人员入场前,建设单位(含分包单位)需持《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前往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更。

(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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