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安全、机要、保密、后勤、政务公开、档案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处 |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
规划财务处 |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统计综合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贯彻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和我市港澳台居民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承担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 按照职责分工拟订全市人才工作宏观政策、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人才工作统筹协调;编制发布全市人才开发目录;推进人才区域合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统计与综合分析、信息化建设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引进港澳台智力工作;拟订吸引港澳台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