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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人社函〔2024117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

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90号)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推荐申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8 苏财社〔2011186号)和《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各市、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1号)要求可推荐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单位1个,符合条件的省、市直单位可以推荐1个。经省评审确定的项目需在202612月底前完成报备的建设目标。

二、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各市、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1号)要求可推荐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建设单位1家,符合条件的省、市直单位可推荐1家。申报参评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为“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2415 号)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组织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分AB类培育“江苏省卓越技师”,全省每年每类100名,跟踪培养2年。人选以高级技师及以上为主,特别优秀的放宽至技师。

2024 年已入选计划人员 2025 年可按个人意愿继续参加及选取专业;2025A类“江苏省卓越技师”,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20号)有关规定明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直接认定。经评审产生的A类“江苏省卓越技师”,跟踪培养2年,每年每名按1万元标准补助学费。各市、区和符合条件的省、市直单位限推荐1名。B类“江苏省卓越技师”人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1 号)中明确的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资格条件评选产生。经评审产生的B类“江苏省卓越技师”,跟踪培养2年,每年每名按0.8万元标准补助学费。各市可推荐2名、各区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省、市直单位限推荐1名。

四、关于已建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检查验收

1. 2022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大全集团)建设期已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553号)要求,开展验收评估工作,其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由所辖区撰写项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报告,加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章,于202411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2023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江苏交控人才集团)开展中期评估,重点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产出情况。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做好把关和初审工作,切实将优秀项目和人员推选出来。申报材料在确保真实准确的基础上,要力求清晰、详实、全面,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申报基地、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单位要随申报材料提交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对承诺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申报纸质材料(申报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要按照项目分类装盒或装袋)和电子文档(申报项目汇总表请用Excel表格),报送的个人(卓越技师计划候选人和省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请一并提交征信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于1022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附件可从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2. 市人社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报送参评省级项目。今年项目建设将提高企业占比数量,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有关项目、促进当地就业效果显著项目申报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支持力度。2024年已列入培育对象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请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江苏省卓越技师人选时,优先推荐有参加培育计划意愿和时间的人员。入选人员获得参加培育计划资格,需完成培育计划 2 年学习任务、考核验收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训单位联合颁发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合格证书。

4.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主动向纪检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并接受嵌入监督。

人:王丹     联系电话:0511-85340338

电子邮箱: 750660696 @qq.com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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