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