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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金上限调整,2026年1月起正式执行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1-08 15:28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全面上调,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490元调整为2660元 。按照《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金上限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此次我市失业金最高标准同步上调,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本次调整后,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无需额外申请,失业金上限将自动调整;符合申领条件尚未办理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申请,或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线下经办机构办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还可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配套待遇。此次调整是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同步的重要举措,将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坚实的生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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