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签订工伤保险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含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统称“医疗服务”)。现将市本级协议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一、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25家)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镇江三五九医院★
镇江市中医院★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
镇江康复眼科医院★
镇江市口腔医院★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
镇江东吴医院有限公司★
镇江瑞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蒋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中心卫生院
镇江市丹徒区宝堰中心卫生院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心卫生院
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卫生院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江新区丁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工伤康复服务协议机构(2家)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镇江瑞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3家)
南京精博康复辅助器具有限公司
德林义肢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上海假肢厂有限公司
注:“★”为提供工伤医疗联网结算服务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