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延伸到镇江经开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镇江经开区范围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含非全日制用工、超龄退休人员和实习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工,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服务事项
工伤职工申领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和医疗待遇等业务的受理,具体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等13项。
三、服务地点
镇江市社保中心新区办事处,地址:镇江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赵声路398号)。
四、服务时间
与镇江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致,具体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87053777,83170323,83378920,80822917。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