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部、省一次性扩岗补助文件要求,镇江市区通过大数据比对、资格核验、系统审核等系列举措,筛选出82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目前为止仍有单位未申请或未在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确认一次性扩岗补助信息(详情请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或组织均不适用。
二、申领条件
(一)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三、补助标准
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审核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下发的数据进行审核,特别提醒:审核通过的数据必须由企业进行网上确认后才能进入公示发放环节。确认后的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将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
五、申领方式
(一)线上确认。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确认”模块确认补助信息。如企业发现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可在“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修改银行账户信息。
(二)线下申请。企业可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9886858)。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需提交材料申请,详情请见附件2。
再次提醒:一次性扩岗补助截止办理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相关企业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确认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