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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0 17:06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镇江市区通过大数据比对、资格核验、部门联审、系统审核等系列举措,经公示无异议后,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2023年末参保人数大于等于300人的企业及其他单位按30%的比例发放了五批稳岗返还资金,共发放金额0.65亿元,惠及单位1.09万家。至此,2024年度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发放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2024年稳岗返还政策要求,未提交材料申请的劳务派遣单位、因账户等问题无法发放的企业、对划型等资格认定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材料申请或及时联系经办机构。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享受;逾期未联系经办机构反映相关情况的,视为无异议。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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