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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B0091号提案的答复

孙中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作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工伤保险工作的关心。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一、2020年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收支情况

1.参保扩面:全市工伤保险参保65.51万人,同比增加27372人;市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46万人,同比增加9901人;农民工参保20.52万人,347个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100%,危化品、尘肺病等重点行业企业应保尽保。

2.基金收支: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325万元,支出29974万元,累计结余27310万元;市区基金收入6303万元,支出17243万元,累计结余14917万元。

二、针对建议的答复

1.建立滚动式的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机制,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工伤医疗费用滚动报销是可以的,前提是医院要能开具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可以分段结清。我市现有的工伤费用报销时间为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直接支付到单位帐户或个人社保卡上,一次办结,在审批流程上采取了经办、初审、复审、审批四道审核关,建立起基金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营。

22021年我们将开展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试点工作,通过联网结算大幅度提高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的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效率。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报销情形的,减少了医院、职工本人和单位对工伤重症职工垫付巨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真正实现职工及其单位、协议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三赢

2.建立生产安全的奖惩缴纳机制,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全面实施工伤预防培训。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2021年市人社部门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工伤危险因素风险评估,提出有效的工伤预防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伤预防培训,对企业的工伤隐患问题进行针对性改善,有效降低工伤发生率。充分利用工伤保险费率激励机制,对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工伤事故和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通过下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方式予以奖励;对不配合工伤预防工作的用人单位,通过上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方式予以警戒,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工伤费率调整办法。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1号),从202111日起,用人单位按行业划分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参保单位适用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工程总造价的0.9‰。用人单位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每两年浮动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调整年度的11日,下次调整时间为202311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上一浮动周期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确定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其中,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某个用人单位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与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工伤发生率,是指经社保行政部门认定的该单位工伤人次数与该单位月平均缴费人数的比例。用人单位在上一浮动周期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均为零的,费率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80%;连续两个浮动周期内均为零的,或者上一浮动周期内发生率为零且支缴率小于等于40%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费率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80%小于等于150%且工伤发生率大于1%小于等于3%的,或者支缴率大于150%小于等于300%的且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支缴率大于300%的,或者工伤发生率大于3%的,或者被依法列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含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黑名单)用人单位,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3)积极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与市卫健委合力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落实同舟计划二期,推进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将非全日制、实习生、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421

签发人:曾文兵

联系人:张建忠

联系电话:8534066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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